赤院教字[2018]65号
教务处关于开展2018年度教学工作统计的通知
学校各单位:
为顺利完成本年度教学工作的统计工作,请各教学单位组织专人填写本年度的教学工作统计表,并认真审核每项信息。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本年度教学工作统计内容(各表见附件1-9)
1.专业课学分统计表(学生所在学院填写);
2.非本单位教师承担专业课学分统计表(学生所在学院填写);
3.创新、创业课程课时统计表(学生所在学院填写);
4.通识教育必修课学分统计表(通识教育必修课承担单位填写);
5.非本单位教师承担通识教育必修课学分统计表(通识教育必修课承担单位填写);
6.ISEC双语课课时统计表(教师所在学院填写);
7.通识教育选修课课时统计表(开课学院填写);
8.外聘教师课时统计表(开课学院填写);
9.心理咨询课时统计表(开课单位填写);
10.“U-G-S”模式实习带队教师的指导课时由教务处单独统计;
11. 自治区大创项目和校内创新创业项目的指导课时由教务处单独统计。
二、材料填报要求
1.各单位对以上各类统计表按《填表说明(见附件10)》认真填写并审核,于
2.请各教学单位务必严格把关、认真审核,保证数据的准确性,教务处审核、汇总、统计后,对漏报、错报等情况将不予受理。
三、本年度教学工作统计所涉及的填报单位
各二级学院、就业创业处、学生处、校园安全管理处、实践教学管理学院、其他开设通识教育选修的单位。
此通知。
附件1-9:《2018年度教学工作统计各类表格》
附件10:填表说明
附件11:多多28教学类津贴核定办法
多多28教务处